关于提交相关信息资料的通知
关于提交相关信息资料的通知发布日期:2008-03-25
各会员单位联络员: 为了保证会员单位之间信息的有效互通,《车用发动机信息》杂志的及时出版及分会网站的信息更新,请各会员单位按照《中汽协会车用发动机分会会员单位联络员工作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将各单位最近(本季度)的产品研发、生产经营情况、重大事件等信息数据提交到分会秘书处,以更好地服务于会员单位。
中汽协会车用发动机分会秘书处2008年3月25
[2008/5/16]